安徽中医药大学文件
安中教〔2020〕24 号

关于印发《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承教育改革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院 (部) 、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直属附院:
学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 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
承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传承教育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一体两翼”本科教学改革,切实推进中医药传承 教育改革工作,加快建立具有我校特色的中医药传承教育体系和机 制,进一步提高内涵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 见》精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安徽省中医药条例》,以立德树 人根本任务为统领,以机制和制度创新为支撑,以解决中医药传承 能力培养问题为突破 口,以培养体系、师资队伍、教学管理、条件 支撑、服务保障为重点,统筹协调、扎实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努力 实现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工作的高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创新完善符合人才成长和学术传承规律、具有我校鲜明特色的 中医药传承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师承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独特作用 和优势,全方位推进中医药传承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强化各专业本 科生中医药学科素养和传承意识,努力培养热爱中医药事业、理论 功底扎实、临床技艺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传承接班 人,推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医疗 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三、重点任务
1.创新培养体系。以培养方案制定为核心,“体翼联动”,聚焦 中医药学术传承与实践能力培养,把文化育人、素质育人、能力育 人纳入顶层设计,采取底线准入、逐级选拔、宽进严出和个性化成
长有机结合的路径,实施全程、全员、全面参与的本科中医药精英 人才培养,建立具有我校鲜明特色的本科中医药传承教育体系。
2.建好师资队伍。与课程建设密切结合,严守标准、创新机制、
分类评聘、强化绩效、营造氛围,建设好课程教学师资、学业指导 教师、学术传承导师三类师资队伍,有序推进中医药传承教育教研 室、 中医药名师传承团队和传承工作室建设,为学校中医药传承教
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师资队伍保障。
3.改革教学管理。立足专业教育和书院教育协调并举,明确主 要环节和总体流程,建立与专业教育有机衔接的书院中医药传承教 育教学管理机制,避免教学安排、考核评价、助学举措等关键环节 发生冲突,双向调动广大师生参与专业教学和书院教学的积极性、 主动性,确保专业教学和书院教学同步稳定有序。
4.强化条件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思维,多种方式加强配 套支持,稳步改善传承教育教学环境,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重点 做好学生研修场所、经典教学门诊、临床实践场所、中药辨识训练、 中药修治训练、 中药临方应用、名师传承工作室等的基础条件建设 和服务保障工作,建立内涵建设与条件建设有机结合的条件保障机 制。
5.完善助学措施。有序推进专业教育和书院教育关键环节的双 向打通,深化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和综合测评改革,为优秀学生开通 深造培养、名师指导、实践历练、专项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持续发 展和获益途径,带动提升学生投入精力、努力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激励广大本科学生积极参加书院教育,勤奋研修,不断进取。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学校成立中医药传承教育改革专
家委员会,负责改革工作的总体设计规划与把关;成立中医药传承 教育改革工作委员会,负责改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委员会人 员组成如下:
1.学校中医药传承教育改革专家委员会
主 任:学校校长
副主任:学校分管教学、学生、研究生工作校领导
委 员:有关中医药专家、各专业教学院部负责人、研究生院 负责人、新安书院负责人。
2.学校中医药传承教育改革工作委员会
主 任:学校校长
副主任:学校分管教学、学生、研究生工作校领导
委 员: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直属机构负责人、研究生 院负责人、新安书院负责人。
专家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设置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
工作。办公室设在新安书院,新安书院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学校中医药传承教 育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本部门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确保 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 工作目标,细化任务落实,统筹现有资源,创造性开展工作,高标 准、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3.广泛发动,凝聚智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动员,努力调动广 大师生积极参与,多方征集广大师生对改革工作的建议和想法,将 集体智慧融入到具体工作中。
4.加强统筹,通力协作。学校中医药传承教育改革是一项系统 工程,所涉及的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把改革 任务落到实处。